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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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意见

国家旅游局


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意见

旅发[2007]62号 (2007-1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有关部署,结合旅游业实际,现就全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正确把握旅游业发展方向
  十七大报告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回答了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问题。强调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的极端重要性。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赋予了旅游业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只有继续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落实十七大的一系列方针路线和战略部署,才能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始终不渝地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大力发展旅游生产力;就是根据新形势下发展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始终不渝地坚持改革开放。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党和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和源泉。要按照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顺应时代潮流的要求,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全行业,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以改革的思维和方法,研究解决影响旅游业发展的各种问题,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要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把“引进来”和“走出去”、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旅游体制机制。
  始终不渝地推动科学发展。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义,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观念。要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的自觉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把发展作为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的根本动力。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产业自身优势,积极为改善民生做贡献。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导向,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始终不渝地坚持立足基本国情。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最基本的国情。立足基本国情,就是一切从基本国情出发,把基本国情作为旅游业推进改革、谋求发展的基本依据;就是客观估计旅游业发展现状和水平,充分认识旅游业的发展成就,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与旅游发达国家的明显差距;就是科学预测旅游业发展趋势,充分预见旅游消费需求和市场供应的极大潜力,同时也要理性地看到旅游业满足消费需求的能力还不够强,市场供求矛盾仍是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矛盾。
  始终不渝地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是要认真贯彻和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上来;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总体战略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圆满完成国家赋予旅游业的工作任务,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要充分发挥旅游产业自身优势,主动参与国家的各项建设事业,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方针,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全面推进旅游业的转型升级,是当前全行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工作任务,是实现旅游业科学发展、全面增强产业素质、切实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根本要求,是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好”的保证和关键。转型,就是转变旅游业的发展观念、发展模式、发展形态;升级,就是提升旅游产业的发展机制、产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要明确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重点。全行业必须牢固树立自主创新、集约发展和精品意识,建立反映集约化发展的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旅游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化发展转变,由数量扩张向素质提升转变,由满足旅游消费基本需求向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转变,由注重经济功能向积极发挥综合功能转变。
  要重点处理好产业素质与产业规模的关系。规模是产业发展的基础,素质是产业发展的保障。只有产业规模与产业素质相协调,才能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无论是旅游业发展起步较晚的地区,还是旅游业比较发达的地区,都要统筹处理产业素质与产业规模的关系,既要大力推进产业素质的提升,也要保持必要和适当的发展速度。
  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牢固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坚持保护第一、开发服从保护,认真贯彻资源、环保的法律法规,科学、环保、永续地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要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深入研究旅游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优势,避免旅游开发的趋同化、雷同化。要积极推动和深化区域旅游协作,推动客源共有、市场共享和优势互补,促进旅游产业区域性协调发展。
  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公共服务。进一步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创新旅游公共服务体制,强化旅游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于广大企业和海内外旅游者。要着力转变工作职能和服务方式,由具体性、事务性为主的管理服务,转向加强旅游宏观发展环境的改善,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拓展服务于企业和便民利民的领域与深度。
  三、综合发挥旅游产业功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
  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这既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阶段。旅游业要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依托性、关联性、带动性突出的产业优势,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充分发挥综合性的关联带动功能,积极促进国民经济统筹协调发展。要深刻理解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积极把握国家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所带来的重大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发挥旅游消费所具有的产业优势,积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抓住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的机遇,进一步做大做强旅游产业,促进三大产业结构的优化。要抓住国家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机遇,发挥旅游业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和配置的优势,在推动东中西部、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老少边穷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经济特区、城市化进程等国家战略部署中发挥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旅游市场优势,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旅游的灵魂。要充分发挥旅游业对文化的承载与传播功能,加强对文化、文物、非物质遗产和红色旅游资源的科学开发,使旅游业成为展示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精神风貌的重要平台。要充分发挥旅游业对文化的创新和提升功能,深入挖掘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的文化内涵,促进文化产品更好更快地进入旅游市场。要充分发挥旅游对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功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素质培训,更好地体现和发挥旅游活动寓教于游、寓教于乐的功能,促进国民文明素质和道德情操的提升。要充分发挥旅游对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功能,通过大力发展入境旅游,不断提高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的文明素质,向全世界展示和宣传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推动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国际地位。
  积极发挥乡村旅游的重要促进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要坚持服从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发展目标;坚持按照农村实际和旅游经济规律办事;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充分开发利用农村旅游资源的同时,加强对生态环境、文物古迹、民俗文化的保护;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农民为主体,最大程度地致富农民;坚持搞好服务工作,创新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努力发挥旅游拉动就业的功能,积极促进社会就业和再就业。旅游业是服务大众、惠及民生的产业,要发挥其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优势,努力拓展就业层次,扩大就业范围。要鼓励小型旅游企业发展,扩大旅游服务网点覆盖面,鼓励各类投资者在旅游业投资兴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要积极推动新业态、新产品开发,鼓励扩展季节性就业、临时性就业、隐性就业等。
  主动发挥桥梁和使者作用,积极服务于外交和台港澳工作。要主动配合国家外交战略大局,加强双边和多边旅游合作交流,促进世界和平与睦邻友好。充分发挥旅游促进交流、增强互信的功能,通过规范开展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不断增进与各国人民的友谊。要加强同港澳地区的旅游交流与合作,促进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要积极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的工作,积极开展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为满足海峡两岸居民的旅游需求做出不懈努力。
  四、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提高旅游业市场化、国际化水平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近30年的发展实践证明,改革开放不仅是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旅游业发展的一条最重要经验,也是在新形势新阶段,旅游业发展必须坚定不移遵循的方向和原则。
  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就是要按照市场化的要求,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逐步健全促进旅游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旅游业,鼓励各类民营旅游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其他行业和各种社会资金参与旅游企业改组、改造,进一步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促进旅游经济大发展的新格局。要根据旅游产业特征,继续推动建设国际竞争力强的旅游企业集团,积极促进个体、私营和中小旅游企业的发展,建立专业化分工、网络化发展、产业要素齐全、服务网点密集、体制机制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
  坚定不移地实行开放,就是按照国际化的要求,为适应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进一步推进国内外市场一体化,全面加强与国际市场、国际规则、国际水平的接轨。要创新旅游业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围绕国家扩大开放的战略部署,加强吸引国外大型旅游企业和旅游投资商,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经营机制和服务模式,加速提升旅游业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要加大“走出去”力度,鼓励国内旅游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发展出境旅游中实行旅游企业跟进服务战略,要积极配合国家外贸战略,进一步发挥出境旅游在缓解经贸摩擦、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方面的作用,逐步提高旅游经济的国际化水平。
  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开放,就是要进一步重视研究新形势新问题,以改革的精神解决旅游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旅游体制的改革创新,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化解旅游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要进一步破除体制障碍、行政分割和地区壁垒,大力推进旅游市场的公平准入,凡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旅游领域,都要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尽快建立公平、开放、统一的旅游大市场。
  五、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旅游业发展新局面
  全行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的精神实质,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勇于开拓,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努力开辟我国旅游业发展新局面。
  加强旅游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行政能力。要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深入开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观察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促进旅游行业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倡导和强化改革开放意识、市场经济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大局意识、学习意识、开拓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忧患意识、节俭意识,加强政治和业务素质培养,全面加强和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行政能力。
  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要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创新旅游人才工作机制,健全人才使用机制、激励机制和流动机制,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新局面。要全面实施旅游业“十一五”人才规划,培育一支由多层次、多专业组成的,以应用型和高技能型人才为重点的旅游人才队伍。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改善旅游行风。要按照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扎实开展和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制度的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要从旅游业的实际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实行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提高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着力倡导务实精神。要大兴刻苦学习、调查研究之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反对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改进学风和文风;倡导埋头苦干、戒骄戒躁的作风,力戒虚假浮夸、人浮于事;要大力培养奋发进取、锐意开拓、勇于创新、务实高效的作风,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为开创旅游业的新局面,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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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的法医能否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作出的医学鉴定作出伤情程度结论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的法医能否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作出的医学鉴定作出伤情程度结论问题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豫检研〔1999〕3号《关于检察机关的法医能否根据省级政府指定医院作出的医学鉴定作出伤情程度结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检察机关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刑事医学鉴定,其鉴定没有明确指明损伤程度等法医学问题的,检察机关的法医可以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出具的医学鉴定,就伤情程度等问题提出法医学意见。办理案件的检察人员应当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出具的关于伤情情况的鉴定并参照检察机关法医提出的法医学意见,综合进行审查判断,以正确认定案情。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3年1月23日)
教学〔2003〕2号


为做好200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3年成人高校招生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素质为目标,坚持面向广大在职从业人员、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方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主动地调整招生学科专业结构,坚持质量、规模、结构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推进并深化成人高校招生的各项改革。
  二、自2003年起,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时间将提前一个月。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相应调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各环节的时间安排,通过简化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提前录取工作开始时间等措施,使成人高校招生的录取工作尽可能在普通高校招生的录取工作开始(7月10日)前基本完成,确保成人高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生的工作有序、协调、顺利进行。
  三、2003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有很大的调整,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成人高校应积极、广泛地向社会和考生宣传考试科目调整的意义,以及考试要求和招生录取政策变化等情况,做好相关的报名、考试和录取等项工作。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各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成人高校要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努力完善招生工作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各成人高校要依法规范和完善招生章程,使招生章程不仅成为高校面向考生的服务指南,也要成为约束自身办学行为的规范。
  五、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成人高校在巩固2002年网上录取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在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远程录取的院校数量和增加远程录取的人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及各成人高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思想观念、组织形式、工作方式等方面进一步主动适应录取方式的改革,建立健全与网上录取工作相适应的、高效协调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投入必要的人力和财力。
  六、各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成人高校要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考务管理,严抓考风考纪。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遏制“代考”及其它舞弊违纪现象。
  七、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要求,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成人高校举办医学门类专业的规范和管理,凡不符合文件要求的,一律不得安排招生。未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医学类各专业。
  现将《200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并选用脱产、业余或函授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三个层次。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习时间、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
  各成人高校应按照《教育部关于编报200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核定的2003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规模[地方所属成人高校的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招生规模由地方政府确定]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所在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成人高等教育的特点编制本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中,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将备案的计划汇总,分送各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成人高校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分专业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直接交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所属成人高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函授计划加强审核,对于未经拟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设置函授站的,不得安排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函授招生。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要求,从2003年起,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
  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目录。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三、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报考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
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二)报名信息的采集及要求
  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2003年修定版)》执行。信息报送的电子邮件地址:fanwh@moe.edu.cn。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的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招生,统考科目均为四门。三门公共课与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考试科目相同,一门专业基础课分别由公安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司法部组织命制。
  上述各科类统一命题考试科目设置见附表一。
  民族自治地区用民族语文授课的成人高校或系(科)的招生,由自治区用民族文字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使用民族语文授课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用汉语文授课的成人高校,汉语文试题由教育部另行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考生使用汉文字答卷;其它各科(包括外语试题导语)可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用规定的民族文字答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自行决定是否对上述少数民族考生加试少数民族语文,并负责命制试题和组织考试。
  2.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各学科门类、专业与统考科目的对照见附表二。以上统一考试科目试题除民法由司法部命制、非英语外语语种由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视本地生源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开设并自行组织命题外,其它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招生学校可在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专业课。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必须在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于5月底前,向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交加试合格考生名单。
  4.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考试的组织
  1.统考科目按教育部2002年8月颁布的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阅卷工作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2.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3.考试日期为5月10日和11日,具体考试时间见附表三。
五、录取
  (一)2003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分为现场局域网和远程广域网两种形式。录取工作必须于9月底前结束。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三)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学校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分考试科类划定。其中,高中起点升本科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体育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教育部备案。
  (四)录取时,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录取阶段,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在已核定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总数内,积极做好调剂录取工作。
  (七)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决定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决定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1) 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 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 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 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5.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八)录取工作结束后,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须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的数据库,并向招生学校所在地毕业证书验印部门提供本年录取新生名单。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七、其它
  (一)成人高校可视本校情况开展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招生不占用招生计划。该项工作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的考生,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并在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的有关手续。成人高校录取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考生,应在所招生专业录取高中起点合格考生之后进行,学校提出录取名单由考生所在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办理审批录取手续。
  (二)对违反招生管理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执行。
  (三)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必要的补充规定。
  附表一: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一览表(略)
  附表二: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对照表(略)
  附表三: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