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遵义市旅游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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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遵义市旅游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遵府办发〔2008〕71号


关于印发遵义市旅游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旅游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遵义市旅游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推进我市旅游业加快发展,实现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4个县、区(市)人民政府。

二、考核种类

考核分为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两类。

三、考核等级

综合考核成绩纳入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综合考核内容(100分)

1.年度旅游业发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60分)

全面完成当年旅游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计6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实际完成任务计分;超任务不加分。

2.每年度旅游综合收入指标(10分)

完成每年度旅游综合收入指标计10分。未完成指标按实际完成数计分;超指标不加分。

3.建立旅游发展的组织协调机构及运行效果(5分)

(1)建立县一级旅游发展综合协调机构,并设有从事旅游工作的专门部门;

(2)全年召开研究旅游业发展工作会议不少于四次,并有具体措施。

4.旅游专项经费安排及使用(5分)

(1)一类旅游发展县、区(市)有财政细化预算安排的旅游发展专项经费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2)二类旅游发展县、区(市)有财政细化预算安排的旅游发展专项经费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3)旅游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旅游规划、市场开拓、教育培训、旅游项目编报等。

5.旅游统计、信息及资料上报工作(5分)

(1)按国家、省、市旅游部门要求及时上报、提供统计资料;

(2)全年报送本地旅游工作信息不少于30条;

(3)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6.旅游教育培训(5分)

(1)参加国家、省、市旅游局组织的教育培训;

(2)举办本地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7.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管理(10分)

(1)全年组织召开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管理专门会议不少于五次;

(2)组织旅游安全检查及旅游市场整治不少于五次;

(3)全年不发生旅游重大安全事故;

(4)旅游投诉全年不超过三次。

(二)单项考核内容

1.评定星级宾馆、酒店

(1)每评定1家一星级宾馆酒店(5分);

(2)每评定1家二星宾馆酒店(10分);

(3)每评定1家三星级宾馆酒店(15分);

(4)每评定1家四星级宾馆酒店(30分);

(5)每评定1家五星级宾馆酒店(40分)。

2.评定A级旅游景区

(1)每评定1个A级旅游景区(5分);

(2)每评定1个AA级旅游景区(10分);

(3)每评定1个AAA级旅游景区(15分);

(4)每评定1个AAAA级旅游景区(30分);

(5)每评定1个AAAAA级旅游景区(35分)。

3.评定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1)每评定一个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20分);

(2)每评定一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0分)。

4.评定乡村旅馆

(1)每评定一家一朵花乡村旅馆(5分);

(2)每评定一家二朵花乡村旅馆(10分);

(3)每评定一家三朵花乡村旅馆(15分);

(4)每评定一家四朵花乡村旅馆(20分)。

5.建立游客服务中心

(1)在中心城区每建立一个游客服务中心(20分);

(2)在景区每建立一个游客服务中心(10分)。

五、评分办法

综合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单项考核评分采取累进制。

六、考核方式

(一)综合考核

根据我市旅游业发展不平衡状况,将14个县、区(市)分为一、二类进行综合考核。一类: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习水县、仁怀市、绥阳县、遵义县;二类:桐梓县、湄潭县、余庆县、凤冈县、正安县、道真县、务川县。

(二)单项考核

单项考核14个县、区(市)不分类别,统一考评。

七、考核时间

每年12月至次年元月为考核时间,由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组织考核小组分赴各县、区(市)进行考核。

八、考核结果利用及奖励

(一)综合考核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除分值纳入对各县、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外,还将对一、二类县、区(市)的前三名给予奖励。

(二)单项考核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对每个单项的第一名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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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等八省(区)广播电视系统部分专业技术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

广电部


关于广东等八省(区)广播电视系统部分专业技术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

1988年6月20日,广播电影电视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正确合理地发放、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本着适用、节约的原则,结合广播电视系统专业技术工种特点和广东、海南、福建、湖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等八省(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发放范围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全民或集体所有制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长年顶岗的临时工、补差工;高山、海岛艰苦台站的工作人员;经常深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试验人员以及其他需要防护的人员。
二、发放、使用原则和管理办法
(一)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当根据安全生产,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二)本暂行规定所列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限于广播电视系统部分专业技术工种,其他通用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可参照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一些需要特殊防护的工作岗位,对其作业人员必须发放特殊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根据工作要求配备齐全,保证质量,不得发放其他代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由各单位行政或供应部门负责。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健全购买、发放和使用制度。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安全技术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按规定购买、发放、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财务部门不予付款,仓库不予入库,使用单位可以拒绝领用;对于违反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从事两个以上工种作业的人员,按主要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兼做其他工种作业而又必须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可以借用,用后收回。
(五)电视剧制作人员和经常深入现场从事勘测、调试、维修等作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照本规定同工种标准执行。没有同工种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发给必要的防雨、防署等防护用品。专职的农村记者,可放发必要的防雨、防署等防护用品。
(六)调动工作的职工,一般应在调动之前将所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交回原工作单位;临时(季节)工所需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则上借用,用后收回。
三、其他
(一)劳动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职工,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服装的面料,除高空、明火作业和防静电、防酸等工种外,原则上要使用纯棉、涤棉、中长、维棉、人造棉等面料,不能使用毛涤纶等含毛纺织品。
(三)各省(区)广播电视厅(局)和部无线电台管理局可根据本暂行规定,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广播电影电视部干部司备案。
(四)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本暂行规定由广播电影电视部干部司负责解释。


编制省会城市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暂行办法

邮电部


编制省会城市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暂行办法
1993年1月14日,邮电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省会城市(含:省会、首府及直辖市,下同)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是全国电话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该城市电话通信发展的依据。省会城市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依据该城市一定历史时期的战略目标,遵循党和国家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客观经济规律,以用户需求为依据,市场预测为基础,并考虑人力、物力、财力、自然等各种条件,使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制定出本地(市内)电话网系统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及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促进规划编制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条 规划是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重要组成部分,通信发展应适度超前该城市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三条 规划的指导思想要根据该城市在全国所处的政治、经济地位,确定其电话网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先进性,以提高通信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对通信的需求为出发点来制订。
第四条 规划所依据的主要原则应符合邮电部确定的经营管理体制、经济核算体制以及通信网的技术体制和标准。
第五条 应进行多方案规划,从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是否符合长远发展需要等方面进行优选最佳规划方案,以满足社会对通信的需求。
第六条 规划文本的编制要求内容齐全、文字简炼、数据可靠、计算准确。
第七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编制省会城市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其他类型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本办法。
第八条 本暂行办法中未包括本地(市内)电话网密切相联的移动电话、无线寻呼、无绳电话、集群电话等新业务的规划方法。
第九条 规划中近、中、远期的划分应和国家计划期的划分相一致。一般近期指本五年计划期。中期指下一个五年计划期,远期可根据需要确定。并应遵照“近细远粗”、“先远后近”的原则来编制规划。

第二章 编制省会城市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的主要内容
第十条 编制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概述
(一)城市地位及发展概述。
(二)本地(市内)电话网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现状及存在的主要依据和指导思想。
(四)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的主要任务及范围。
(五)本地(市内)电话网各规划期的发展目标及水平。
二、本地(市内)电话网用户发展预测
(一)用户发展宏观预测。
1.历史资料分析;
2.预测考虑的原则;
3.近、中、远期用户发展宏观预测方法及结果分析、取定。
(二)用户发展微观预测。
1.用户发展微观预测采用的方法;
2.用户发展微观预测的基础工作;
(1)确定电话网规划的范围
(2)电话网用户现状分类
(3)城市中各类职工现状资料及发展预测
(4)电话网待装用户的调查、分类及整理
3.近、中、远期用户发展微观预测的方法及结果分析。
(三)宏观和微观两种预测结果的对比分析和总结果取定及近、中、远期用户密度图。
三、本地(市内)电话网局所规划
(一)局所规划和基础数据。
(二)局所规划依据的原理和方法。
(三)局所优化的过程及近、中、远期局所优化结果。
(四)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近、中、远期局所分布图。
(五)本地(市内)电话网模数过渡方案的论述与选择。
四、本地(市内)电话网中继及传输规划
(一)本地(市内)电话网话务流量预测。
1.单机平均话务量的预测和取定;
2.话务流量预测的方法;
3.近、中、远期话务流量预测结果。
(二)本地(市内)电话网近、中、远期中继网路结构及中继方式(包括长市中继及特种业务中继)的确定。
(三)本地(市内)电话网近、中、远期局间中继电路的计算。
(四)本地(市内)电话网传输网规划。
1.近、中、远期电话网传输路由、制式、容量确定。
2.近、中、远期电话网管道路由、容量规划。
(五)近期电话网用户线路网规划及中、远期的粗略估算。
五、本地(市内)电话网建设项目安排
(一)近期电话网建设项目安排。
(二)中、远期电话网建设的初步设想。
六、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涉及的其他问题
(一)编号规划。
(二)信令规划。
(三)计费方案。
(四)网同步方案。
(五)支撑系统建设方案。
(六)大型用户交换机进公用电话网方案。
(七)开发新业务的设想与建议。
(八)电话网运行维护管理改革和电信企业生产人员规划。
七、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经济评价
(一)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工程建设投资估算。
(二)电信企业业务收入测算。
(三)电信企业业务支出测算。
(四)电信企业规划期内经济评价指标计算及经济效益分析。
1.经济评价指标计算;
2.经济效益及敏感性分析。
(五)规划期内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
八、实现规划的措施与建议

第三章 编制省会城市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第十一条 概 述
规划的概述主要描述:城市地位、地理环境、城市性质及未来的发展;电话网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规划的主要依据和指导思想,规划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着重描述各规划期电话网发展目标及水平,它是指电话网的建设目标及设备容量、技术进步水平、话机普及率、住宅电话普及率等指标。
第十二条 本地(市内)电话网用户发展预测
一、规划的预测分为用户数和话务量的流量流向预测。
用户数发展预测主要包括:电话用户总数发展预测;电话用户分布密度预测;话务量的流量流向预测主要是单机平均话务量的预测、局间话务量流量流向预测。
二、电话用户总数预测一般应采用:直观预测技术、时间序列预测技术及相关分析预测技术。
(一)直观预测技术常用方法:
1.专家评议法
2.概率估算法
3.类比推论法
(二)时间序列预测技术常用方法:
1.趋势外推法
包括:
(1)线性方程法
(2)二次曲线方程法
(3)指数方程法(这种方法多数城市适用)
(4)幂函数方程法
2.平滑预测法
包括:
(1)移动平均法
(2)指数平滑法
3.发展曲线预测法
4.弹性系数法
(三)相关分析预测技术常用方法:
相关因素的选定,如城市的国民生产总值(GNP)、居民的年均收入、长话业务量等等。
1.线性回归法。
包括:
(1)一元线性回归方程法
(2)多元线性回归方程法
2.非线性回归法
包括:
(1)一元非线性回归方程法
(2)多元非线性回归方程法
三、电话用户分布密度预测一般应采用:
(一)用户调查表预测法
(二)用户分类预测法,为了统计整理和预测的简便,分类宜粗不宜细。
(三)等密度预测法
四、其他业务发展占用用户线和中继线比例及单机平均话务量预测主要采用现场实际调查法或经验数据法确定。
五、业务量流量流向预测一般应采用:
(一)双因子法
(二)吸引系数法
(三)重力方程法
(四)根据用户数的变化预测
(五)根据交换局数及交换区界变化预测
第十三条 本地(市内)电话网局所规划
一、规划中关于设置交换局的数量,应根据全网工程建设费用相对最省和用户分布密度确定,并考虑远期规划的需要。
二、局所规划中交换局界的划分:
(一)应尽量沿着公路、铁路、河流湖泊、绿化地带、丘陵公园等地形上的阻碍地段或者大片用户密度很低的地带划分。
(二)应尽量把关系密切的地区、部门或建筑群划在同一交换区。
(三)应充分利用原有管道、线路和局房,即尽量沿用原有局界。
三、局所规划中交换局局址应选在用户密度中心和线路中心能尽量重合的地方。
四、根据一、二、三条编制计算机辅助规划程序,建立数字模型,进行局所优化。局所规划方案的比较应采用年经费现值法。
第十四条 本地(市内)电话网中继及传输网规划
一、电话网应采用汇接局和端局的网路结构。
根据本地(市内)电话网的需要,可设置市话汇接局、郊区汇接局及农话汇接局。
端局应根据服务范围的不同,设置市话端局、郊县县城端局、卫星城端局及农话端局(包括农村集镇局)。
二、市话汇接局、郊区汇接局、农话汇接局属同一等级,它们之间原则上应设置基干路由。同一郊县范围内的农话汇接局之间应设置基干路由。
在话务量较大且经济合理情况下,任一汇接局与非本汇接区的端局间,或端局与端局间,应设置直达路由。该路由可以是低呼损直达路由,也可以是高效直达路由。
三、两端局间采用汇接路由或直达路由的条件,取决于两局间话务负荷及直达路由与汇接路由费用比。
两局间采用低呼损直达路由时,由所定服务等级,直接查爱尔兰表计算。
两局间采用高效与迂回路由时,其高效中继线数与迂回路由中继线数的计算,采用CCITT编制的《市内电话网规划手册》中的方法。
四、中继路由的选择,应先选直达路由,后选迂回路由。如遇低呼损电路群,则不再允许话务溢出。
五、规划中长市中继路由可采用直达中继方式,也可以采用经汇接局汇接方式。究竟采用何种方式应根据电路状况经济技术比较确定。
六、根据电话网原有传输网路由、传输手段及管道的使用情况,确定规划期内传输网路由、手段、制式、容量、数量以及各交换局出局主干电缆和配线电缆容量、数量,进而决定管道的容量、管道路由。
七、电话网中各交换局出局主干电缆要考虑提高芯线利用率。
八、用户配线网的配线方式为交接配线、直接配线、复接配线等方式。为了提高配线网的灵活性和通融性,应推广交接配线方式。每600户左右服务范围设置一交接箱较为适宜。
第十五条 本地(市内)电话网建设项目安排
主要对近期内机、线、土建方面工程项目作出具体安排,以及中、远期工程项目的设想。
第十六条 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涉及的其他问题
一、电话网编号方案应满足远期的需要,应尽量作到长期稳定减少升位的次数。
二、本地(市内)电话网内应采用分区编号,且原则上应为等位编号。在模拟网向数字网过渡期间允许不等位编号,但全网的号长差不得超过一位。用户交换机的中继线引示号码,其位数应与所在局的普通用户号长相等。各种特种业务号码的采用,应符合邮电部统一规定的要求。
三、远端用户模块应采用其所在编号区的号码。
四、电话网程控局间的信号方式,应积极采用我国NO.7信号方式。
五、省会城市本地(市内)电话网的计费应为复式计费方式,由发端局负责计费。公用电话宜采用投币式话机或预付卡式话机。对有特殊需要的用户可采用高频计次表。用户使用新业务的收费,应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省会城市本地(市内)电话网实现全数字化后,可采用主从同步方式。
我国同步网的结构暂定为四级。本地(市内)电话网的交换中心一般处于二级、三级。其对钟的稳定度和准确度应符合有关规定。电话网中的汇接局、端局均应设置同步设备。
七、随着本地(市内)电话网逐步扩大,与之配套的网管中心、维护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等支撑系统应同步建设,并应符合邮电部发布的相关技术体制和规定的要求。
八、电信企业人员规划只考虑必须的生产人员编制,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内部调剂解决。
第十七条 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经济评价
一、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及《邮电通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结合通信建设的特点,进行规划的经济评价。
二、本地(市内)电话网规划的经济评价以近期为主,(中远期可不作经济评价)将近期一个五年计划中的建设项目群视为一个整体工程项目,即可参照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方法来进行评价。
三、目前本地(市内)电话网的经济评价只需考虑进行财务评价,因国民经济评价尚不具备条件,暂不进行国民经济评价。
第十八条 实现规划的措施与建议
主要描述实现规划相应的政策、手段、措施、建议等。